Sunday 9 September 2007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真的很奇妙,昨晚凌晨写完“欲先民,必以身后之” 后,就做我每天的灵修阅读,在阅读中让我读到有关道德的短文和经文, 这和“欲先民,必以身后之”的观点有异曲同工之妙。
所以,就参考了一部分内容来巩固及确认我的观点不完全纯粹主观。

布鲁斯·温斯坦(Bruce Weinstein)在教会以「道德先生」闻名。他要求大家做事时要秉持原 则,强调免于责罚,不能以方便和利己为出发点、而且要对得起良心。

温斯坦承认,道德与诚实的确能够带来长期的利益。但是他更强调,我们之所以要做个有道德的诚实人,是因为那是「正确的事」。

如果回顾刚刚落幕的某党代表大会,最高领导人也强调:贪污和滥权文化将破坏国家发展建设,也会毁坏建立在崇高原则和优良价值观的社会结构
既然,贪污那么可怕,但为什么之前的在华小校长贪污”争端中,他们却选择保持隔岸观火的态度呢?为什么在黄同学把贪污真相说出来,他们不第一时间站出 来,去对付那些涉及贪污的人呢?反正消除贪污的问题一直都是执政者说要努力的目标啊。

我国某部长之前在中国也宣布誓死对付贪官污,要铲除贪污,要对付贪官,就得先打造100副棺材,99副给贪官,一副给自己。但始终迄今仍然只是“只闻楼梯声,不见人下来”,肃贪活动一 点动静都没!

诗篇15篇仔细地描述了与上帝同行的人所具备的品行。第1节问:「耶和华啊,谁能寄居你的帐幕?」答案是在生活中「行为正直,作事公义,心里说实话的人」(2节)。这样的人,一向秉着诚实、正直的本色与朋友交往(3-4节),从事商业行为时也是如此。诗篇15篇最后说:「行这些事的人必永不动摇。」(5节)

圣经诗篇清楚的带出,我们要过「道德与诚实」的生活,并非只是口说,喊几句话来捞政治资本而已,而是强而有力地,去实践,向人民证明,不是说说而已。
凡是正确的事,就应该去做。
凡是有道的财,就应该去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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