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8 June 2008

有求

昨天和三为同事一起审查(audit)供应商,午休时供应商很热诚的邀约请吃午餐;我们很自然的说要快、省时、经济;同事后来建议吃《麦当捞》,这个建议让原本一心一意要“捧”及“收买”我们的供应商碰上一鼻子灰,很尴尬又不愿意的和我们一起坐下来用快餐(或许这位大老板,从来都没想过,他会有陪客户吃汉堡的一天)。

用餐后,这为仁兄又好意的邀约我坐上他那几百万的桥车去到他的货栈,我很客气的回答说“我坐公司车去”;再一次让这位仁兄碰钉子!他一定在想《真奇怪,有豪华车不坐,硬要坐那几十千的日本休闲车》。

由于公司规定,在孟买的车速是60KM/小时、如果下雨就40 KM/小时,所以一路上我们的车子都开的很慢,让这位走在前面的仁兄无法适从。我想又再一次的让他觉得难受,开一辆几百万的豪华车子,车速却不能超过60KM!心中也肯定在想,“我的豪华车开的那么慢,坐在车内已很不舒服,你们的日本休闲车,肯定是很苦,有福不享,真是贱”。

审查完毕,供应商又很积极的邀约一起共用晚餐,我很自然的回答说:“得赶回去公司处理手头上的工作。”

由于今早供应商得来到我们公司,听取审查汇报;他以为逮到一个好时机;昨天临上车前,他就对我说“明天汇报完毕,一定要让我好好的请你们吃一餐丰富的中餐”,不用说预料之事,再一次的让他《碰灰》。

不懂印度供应商会怎么想我这个东方小女子,但这就是我的工作原则之一,一方面要和供应商建立关系,以得到一个合理的价格和服务,但同一个当儿,也想尽办法不和他们有任何“不寻常”的关系。

其实;如果供应商是真诚的邀约,即使是〈粗茶淡饭〉,也会乐意的奉陪;关键是自己很清楚知道任何一个动作都有求。如果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建立在有求于才愿意付出之上;太没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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