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2 June 2007

公义!自由




朋友人说:无论要达到什么目的,它的大前提必须是人道。我绝对的认同。


我更有理想的希望无论做什么,我们不单只是要人道,更要能达到正义。

在公元前8世纪,正当国家和个人不公不义之际,上帝使用以赛亚先知去唤醒他百姓的良知。当时的人,对上帝的信仰不虔诚,同胞间彼此暴力相向也熟视无睹。上帝的百姓,不但欺压穷人,还堂而皇之用外表的宗教行为,取代了真正的敬虔生活(1-5节)。上帝宣告这些人有罪(1节),要他们过属灵的生活,就是真心悔改,转向上帝,并且释放奴隶、给他们自由(6-12节)。

1963年,小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发表了他那脍炙人口的演说--「我的梦想」。他呼吁全国各地,让自由的钟声在山峰敲响。他唤醒美国人的良知,为受压迫、被践踏的人争取自由。

我们能不能也像以赛亚,小马丁路德.金一样,去敲响自由之钟。

因为,没有公义的地方,就没有自由!

1 comment:

Anonymous said...

我觉得中庸也很重要。
对于人道,中国会认为每个人有饭吃就是最大的人道。
我国的很多宗教纠纷,就是有一些宗教认为他们比其它宗教更公义,所以进了他们的宗教就不能离开。有某教的教徒曾经对我说,‘某某教不是戏院,不能高兴就进来,不高兴就出去。’
他的马来原文是说:xx bukan panggung wayang, boleh keluar masuk sesuka hat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