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4 September 2009

No1 ?

之从17/6把手机户口从公司转到私人名下后, 到今天为止,问题百出、一波接一波,到现在都还没解决,太让人失望。

本来觉得Maxis 对我有‘恩’,再这么糟糕都不要写出来,可是不写出来,又觉得很不爽;试想连在里边工作的堂弟都开玩笑的说‘你干嘛介绍这么烂的公司给我’。

17/6已经提交申请转换户口,直到13/7回到KL,才发现原来Maxis遗失了所有文件,而负责的柜台人员又离职了,过程里不但浪费了很多时间,而且要从新做过。更离谱的是,文件由Maxis的员工弄失,但却要我从新提交,试想我得回去跟公司的financial controller 解释,要求他从新签过所有的文件!另一个疑问是Maxis又如何确保顾客的个人资料,身份证不会被盗用呢?这是很值得深思的问题。

当时我真的很生气,不明白为什么过失的是Maxis,但弥补工作却要顾客去承担?这是什么道理。如果不是因为一些情意结因素,踩它都傻;补交了文件后,就要求Maxis简单发一份信解释这件事情,让我可以回去向公司交代。( 因为1/6已经离开KLoffice,为什么到21/7电话费还是由公司支付)。

回到伦敦,就收到服务部的来信,信上说“对于最近的事件,我们感到抱歉;. This matter has been reviewed and brought to the attention of the department ”。这是什么信,完全没有重点,不写还好,写了更让我生气。

就直接拨电到发信人那,她第一个反应是“告诉我,谁给你我的手机号码”是customer service 还是公关部;天啊,在电讯公司上班的人绝对懂,电讯公司绝对鼓励多用手机,所以不会刻意隐瞒手机号码,而且要查一个电话号码,有多难? 真不明为何如此大反应,更何况,我当时是很客气,很直接的表面我的来意,又不是什么骚扰电话;这和一般政客的头脑一摸一样,当大道不平等合约被揭露出来,不是检讨为何签这样笨的合约,而是去追查是谁泄露出来。

我就回复了一份电邮说“我不需要公式化的公关信件,我要的是一个能向公司交代的信”;请直接的针对我的问题。当然,后来CS补发一封比较像样的事件,以为事情了结了。

昨天,才发现收费出了问题,第一时间发电邮到CS和销售部;CS完全不要理会,好心的销售员,又不懂来龙去脉,越扯越远,让我更生气。今天,特地播电给他,经过一番解说后,他总算搞清楚状况,才明白问题是出现在CS部门,要我直接和CS联系;我亲自致电也再发一封电邮到CS。

现在球是在Customer Service 部门,到底能不能把问题解决,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原来号称一流的公司是那么的'乱水',原来全马NO1 的流动电话公司的服务是那么让人不可恭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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