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10 February 2008

鞭炮


原本已是“山高皇帝远”的东马,即使政府禁止燃放爆竹,但过年放鞭炮是从来都没间断过,(由此可见,走私在我国是那么的猖狂)。
今年汶莱批准在限定的期限内燃放烟花、鞭炮,而由于家乡和汶莱毗邻,汶莱币和新币的价值一样,所以很多年轻人一毕业就往汶莱赚钱,而购买大量的爆竹、烟花;也应此今年家乡在春节燃放鞭炮和烟花比往年来得多。

从懂事以来,印象中婆婆、叔叔每年一大清早就会燃放爆竹过年,这也仿佛是华人喜爱的传统庆祝方式,在鞭炮爆竹爆竹的声音更能增加年节的气份、让人感到浓厚的喜庆氛围;有道是爆竹声中除旧岁!如果没燃放鞭炮,就显得冷清多了。(虽然,自己也不是很赞成大量的燃放,一来不环保,二来浪费金钱,但适量的燃放,还是很渴望)。

对于我国禁止燃放鞭炮的理由,主观的认为这主要是因为这是中华文化的传统,而不是什么安全理由。
事实上燃放鞭炮是华人几千年来过年志庆的一项传统;西方国家如英国、美国甚至保守、没民主的汶莱都了解这项传统对华人的重要性,因此准许过年时燃放鞭炮,不懂要等到何时,华族身为第二大民族的马来西亚才能“名正言顺”的放鞭炮呢?

新春的新年愿望是希望国家领导人能够拿出智慧、良知用开明的方针来治理、领导国家,而不是事事都种族法、政治法。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