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8 June 2009

某人

某人。。
他住在伦敦住6年。他知道我要到找房子,影印一张A3颜色的伦敦交通子图,让我参考。

周末,需要一个暂时的落脚之地在伦敦已让我方便找房子。他有房子, 二话不说, 很大方的邀请我住他家, 甚至什么时候要去住都行,直到7月他搬去加拿大。(虽然目前是做厅长)。

今早,第一次,从伦敦搭车来上班,他传短讯,问一切还顺利吗 ?
我们才刚认识4天,他是姐姐教友的弟弟,抱着同样是马来西亚人,出门应该互相帮助的观念,而对我伸出援手。

某人。。
他在伦敦住超过10年。上个星期刚到时,需要一些概念该住哪一区时,致电求救,他只送来一封伦敦交通的电子图,叫我自己研究。

他有房子、也有间客房在伦敦,但他没邀请我去住。反过来,我邀请他出来用餐见个面,结果那一餐吃了我一个礼拜的用餐费。

用餐后,就各自的拍拍屁股,我自己一个人慢慢摸索该如何搭车回临时住处。

我们认识超过30年。

。。。。。。走在回家路上,觉得自己很好笑,明知道他已经变成一个道道地地的“洋人”,为什么还要希望他会念情,盼望他会伸出援手,还蠢蛋到请他们吃饭!

anyway, 我本来就是一个头脑简单、不理性的人。。。;更何况他和我是有血缘关系!
算了吧!

1 comment:

Michelle said...

Hmm..i know him..its a pathetic story to hear..but i do think that he is an exceptional, most of the people are still warm hearted, especially the ones in our family. Huggies. take care thr, love u xiao 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