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这一篇稿已为被南洋当掉了。后来第二天就原原本本的刊登出来,就相信这是是技术上的问题,不是敏感性的问题。依我所见第21篇稿-两头不到岸。这篇稿主要是来自那几晚的烛光会上看到我们的警察如此的“不专业”,而写下来的。
***************************************
小學的課本裡教導我們,警察叔叔是好人,有什么麻烦就找警察叔叔,他肯定见义勇为的幫助。
妈妈也常说:“如果你不听话,就叫MATA来捉你”。印象中MATA就是捉不听话的小孩、坏孩子,所以很怕MATA。
妈妈也常说:“如果你不听话,就叫MATA来捉你”。印象中MATA就是捉不听话的小孩、坏孩子,所以很怕MATA。
可是这一切的印象在我上个星期在吉隆坡十五碑警局前举办烛光声援会之夜后彻彻底底的改观。
记得当晚身旁有人点蜡烛,警察很敏感的立刻围上来捉人,连我们这些站在旁边的人都差点中招。
记得当晚身旁有人点蜡烛,警察很敏感的立刻围上来捉人,连我们这些站在旁边的人都差点中招。
当时就有朋友高喊我们一定要离开现场,以免平白无故的被捉进警局。我们就用了最快的速度逃跑以避开从后面来势汹汹的追赶及辱骂的凶恶警察。最后是基于捉拿女性必须由女警员执行的条例下,我们才侥幸的得以幸免不被男警员逮捕。
其实当我在逃跑的当儿,脑海在想我到底做错什么事、犯了什么法、为什么要像电影情节里白粉仔或贼那样一看到警察就死命的逃跑?为什么明知自己没犯错也要逃跑?到底警察的权限在那里?越想越愤怒,如果让我在从新选择,我会决定不跑,随意让警察来逮捕,让人民看到警察如何的滥权、如何的欺负平民百姓!
这几年来,不难看到警察主要职责不再是撲滅罪案、打击罪犯、維護法紀,負起維持國家治安重任,反而是随意引用内安法令把人关进牢里,喜欢什么时候放出来就放出来、随随便便採取鎮壓手法,如發射水砲驅逐人群、或插手政治争议,展開逮捕行動,成为当权者的保镖!
也因为滥权,捉了许多无辜的记者、政治人物、律师、部落客、学者等,让人民觉得是警察青红皂白分不清捉一些好人,自己分内事又不认真的去办好,反而去做些不属于自己权限的职责,去年甚至还发生猫怕老鼠,漏夜搬警局的“天下趣闻”,使到我们以前小时候所被灌输对警察的威武、公义印象已不存在了、现在对警察一点都不感到害怕.
人民的思想已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提升及进步,现在的国民已懂得本身的权益,恐吓已经起不了作用;可是从最近的警察表现,可以清楚看到他们的思维却没有随着时代的变迁而进步,如果还是这样的持续下去,恐怕到最后是两头不到岸。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