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17 November 2007

秋后算帐

昨晚有幸出席“司法危机论坛:如何制止腐化(How to Stop the ROT: Public forum on Judiciary Crisis)。续上个星期的聚会后,另一个让我热血沸腾的活动。整个会场挤满了人,远远超出场地可容纳的人数,有许多出席者全程站着,或席地而坐。

在问答时段有人质问参与审理此案的沙烈阿巴斯,对当时驳回在野党领袖挑战南北大道公司合约的决定,有没有后悔?

个人觉得不可以拿今天的局面来质问当年的决定。这对当事者是不公平的。最重要的是当年在做这个决定是否是凭当时的情况来理性分析、为了国家、公众利益为考量、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没有私心、没有个人利益的情况下而作出的决定。或许在当时的情况驳回的决定是正确的,但因为一些其他因素在几年后看回这个决定是不恰当。

就如当事人所说,当时的决定是in good faith,对得起Allah. 或许现在看回来,他当时的决定未必正确,但如他所言,要对得起神,那他应是位有良心的法官,也或许有良心,所以才会有后来的1988年司法危机,被没良心的政客牺牲掉。

孟子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自行” ,唯有善良的的人才能建立和遵守优良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坏人不会遵守,甚至破坏法律制度。当然,只有善良的人,又没有良好法律制度,不足以治理好国家,如果只有法令也不足以让法律本身发生效力,得到推行。简单的说治理国家必须把行善政与行法令结合起来。

以我国目前情况来看,使用回教的法律来取而代现有源自于英国的法律制度的趋势、再加上只有“蛇鼠一窝” 的政客才会被重任、委任、上位。看来国家真的病入膏肓,我们不能不做些事,就献出小小力量,先从自己身边的人做起,以仁爱和品德导人趋向善良、有良心。

徒23:1 保罗定睛看着公会的人,说,弟兄们,我在神面前行事为人,都是凭着良心,直到今日
徒24:16 我因此自己勉励,对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


详细“司法危机论坛:如何制止腐化”内容可以参阅网络媒体

1 comment:

Ohbin said...

不好意思哦,第一次来就点你来~
http://ohbin.blogspot.com/2007/11/blog-post_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