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4 November 2007

上帝之手

昨天和几位知心朋友吃点心,我从提一 年前的糗事,那时刚从美国回来,同事就说:去美国太好了,可以买很多的名牌产品,有没有买coach” 我回答说:“外国服 装,不太适合我的身材,没买” 。同事接着说“这么可能,它主要是买手提包” ,刹那间觉得自己很“孤陋寡闻”,也很难为情。过后突然想到,它不是有一间店在KLCC吗?在旧公司每天上下班,肯定会走过这间店。这么会搞不清楚状况。

昨天从提后,就想自己自认被婆婆训练有素,也遗传了她那“一眼观九虎”(潮语 - 大约就是; 一眼看清周围所有的东西)的本事。观察能力还不赖,为什么每天看到的品牌,既然不懂它买什么东西呢 ?

我想最大的原因是自己没兴趣,也不解为何一 个小小的包包也要卖千千声。所以从来不去留意和关注。这不就反映了现在年轻人只对时下潮流、 娱乐感 兴趣却对周围发生的政治、贪污、司法危机、全球化冲击、教育不公等等的问题不闻不问的原因吗?因为没有激起他们的兴趣,没引起他们的关注,就无法激发他们积极和主动的去学习。

1986年马拉多纳用上帝之手为阿根廷赢了世界杯,或许现在我们能用艺人之光,把国内政治乱象或种族问题用八卦新闻法式来报导,相信一定能引起更多年轻人的关注。

因为,当一个人对某种事物和某种活动产生兴趣时,便会对之产生特别的注意,感觉敏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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