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28 November 2010



昨天突然想吃鱼,就到楼下的市场买鱼;那里每一条的鲈鱼(sea bass) 都很大条,根据鱼贩的说法是法律规定不能卖太小条的鱼,这是最小的了( 不懂真的假的,那是不是说渔夫捉到小条的又放回去大海)。
这样一条鱼也不便宜,10.90; 本来想换另外一种鱼,小一点、便宜些;可是看来看去,还是觉得鲈鱼最好。“狠”下心买了一条不便宜的鱼。那一刻我真的很深刻的感受到钱真的很好用,能够不用顾虑太多、随心所欲的花钱、买下自己喜欢的东西和食物,是那么的爽。难怪那么多人愿意做钱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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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comments:

CY said...

妳好,在妳的部落格潛水了好一段日子,今天忍不住浮上來說幾句,希望不會太唐突。

我也是在倫敦一個人生活的大馬人。因為一個人住每天都自己在家開伙,也因為從小愛吃魚所以時常蒸魚吃。seabass是我最常買的魚,我通常都在morrisons或tesco的fishmonger買,一條大概也就是£3-£4.大小剛好可以煮兩餐,有時一次過吃一整條也不會太飽。 妳照片裡的魚看不出有多大,不過十鎊應該是很大一條吧?

lkf said...

很多国家的渔业局都会规定捕鱼的渔网网洞不能太小,这样小鱼就能从网洞游走,不会捕到太小的鱼。

素卿 said...

在纽西兰如果捕到太小的鱼也要把鱼放回去。

SS said...

噢!是,从来没有想过是这样的。谢谢提点。。。怪不得鱼贩说如果要小条就要去养的,,,

SS said...

CY; 谢谢赏脸!会不会是我被骗?我那条鱼也是要分2次煮,可是为什么那么贵?

试过在sainbury's 买鱼,他们都不会’清理‘鱼,他把我整只鱼去了骨,好好的一条鱼,无端的变了鱼片。

我很喜欢marrison,可惜我住哪里没有,最近都要到shoutwark 还是peckh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