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9 March 2009

婚姻

今天被一位非教徒的朋友问“基督徒可以离婚嗎?”。对于这样的问题,我常觉得很为难,矛盾與掙扎,不懂如何的回答, 一来是我对圣经或基督教的掌握也不是太深入,怕提供不正确的讯息,二来在某个程度上,我是个自由主义者,支持每个人都有权利决定自己要走的路。

这绝对是个复杂的学问,不是二元法判断就有的答案,它需从神学、社会、圣经、人权等不同角度探讨的课题;而且从现今社会角度来看,离婚是夫妻双方法律上所赋予的权利,国民是许可经协议或判决情形下离婚.

两个完全不认识的人,能够相遇相知,情投意合,永结同心,白首偕老,一起手牵手走完人生之路,那肯定是最美好的事, 但人性的不完美,种种因素下,也不排除有些人无法一起走完终点。

婚姻是圣神的,不能儿戏的看待,但如果两人的关系已走到相进如“冰”的地步,无法再沟通下去,或许真的要认真的探讨两人的关系是否应该再继续下去,所谓有婚姻制度,就有这个可能性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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