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7 March 2009

The Politics of Gender and Public Morality

因为没有朋友愿意和我一起出席The Politics of Gender and Public Morality的座谈会,所以有稍微挣扎要不要出席,幸好后来决定出席.
或许是主讲人来自不同领域背景,所以切入点都不一样;是一个有广度的交流会,非常值回“票价”。
简单的写下几点刚才讨论的要点:-
是教徒又是律师的代表问说,《我常遇到宗教与人权互相矛盾的时候;比如:在一些情况下宗教道德是不允许,可是站在人权上,任何人是绝对有自由权利去做自己要做的事。》
对于这种自相矛盾的论调是常有的,个人看法是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坚信我所深信的信仰及价值观,同时也尊重别人的做法。这种看法是非常倾向于Khalid Samad 的说法。“我们应避免把自己的价值观及信仰强套在别人身上”。(We should avoid imposing our values and beliefs on others.)
回教徒代表也说,《我们对谁强至于对于错》?一夫多妻制在回教是允许的,喝酒对基督教是允许的,可是回教徒是绝对不允许喝酒。

学术界性别研究学者也赞赏eli的文告《《我並不會因為身為女人的情慾而感到羞恥。我沒有犯法。我堅持在一個民主社會的基本原則,每個人都有自己隱私的權利。(I have done no wrong and I am not ashamed of my sexuality as a woman and as a single person. I have broken no law and everyone has a right to privacy.")》》,这是一个强而有力的声明, 我们的社会一直都只强调男性,没有女性会勇敢的站出来表达自己的情感。

也有人问到底什么字来形容这两张相片就适合?媒体用Indecent或 Intimate,事实上这个字眼是有价值判断的。 Andrew 说直接用Private photo。

现场也有提到:-
Whose morality?
Sexuality and Sexuality right?

如果没有出席这场交流,我或许不会更深一层的去思考问题。
最后想问一道突发其想的问题:黄洁冰风波,每个都认同偷拍者理应受到惩罚及谴责,那MP罗国本之前也偷录林甘司法短片,可是他变了英雄,两个都是“偷”, 本质上有什么不一样呢?

1 comment:

lkf said...

昨天去了大集会。
eli的相片是个人相片,罗国本的相片关系公众利益。